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肥东县获悉,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鼓励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加大采购力度,集中解决蔬菜、家禽等农产品滞销问题,该县日前出台疫情期间滞销扶贫农产品补贴政策,商贸企业采购扶贫农产品达2万元以上,按照采购金额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据介绍,政策规定,该县农产品种植大户联合组建“战疫情物资保障先锋队”,负责解决疫情期间各乡镇扶贫产业园农产品滞销问题,滞销农产品供需对接累计超过200吨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疫情期间,该县商贸企业采购各乡镇扶贫产业园农产品以及贫困户自有家禽产品达2万元以上,按照采购金额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肥东县注册的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各大超市、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电商扶贫合伙人等均可申报。该县商务局受理申报材料后,科室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办公会审核。审核结果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县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政策资金下达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拨付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或收回资金,纳入失信黑名单。本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疫情结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刘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