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减免的社保费,就是企业节省下来的资金,这个‘大红包’非常可贵!”合肥一芯片制造企业相关负责人兴奋不已。他告诉记者,公司社保缴费员工共2600 余名,2 月份收到社保费退费440 余万元。按5 个月免征期计算,公司共计免征2000 余万。“这笔可贵的资金将用于技术研发和提升产能方面。”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了解获悉,截至3 月15 日,合肥市办理第一批社保费退费47474 户,退费金额4.04 亿元,退费进度达95.28%,退费总额和进度位居全省首位。
合肥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主要包括免、减、延、缓四方面内容。“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免”即自2020 年2 月起至6 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即自2020年2 月起至4 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 年2 月至6 月,减半征收各类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除外)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延”即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保登记的、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 个月以内办理;“缓”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王云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慧